义县森林草原防火公约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市民防火意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相关文件,制定如下公约:
一、自觉遵守《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熟知掌握森林草原防火常识,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地;不在野外烧荒、烧草木灰、烧秸秆;不在林区内吸烟、丢烟头、野炊和烤火;不在林区、林缘和草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杜绝一切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三、家属做好未成年人、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的防火教育和监护工作,防止无意识用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四、大力提倡文明祭祀方式,用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网络祭扫等代替传统祭祀方式。
五、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立即拨打当地森防部门电话进行举报;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当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和管理员,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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