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麟游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军与被执行人王关怀、符晓亮、王亚刚不当得利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陕03民终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执行人冯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年、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王关怀、符晓亮、王亚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王关怀,男,生于年10月11日,汉族,农民,住陕西省陈仓区周原镇东王村九组号,公民身份号码:61030。
符晓亮,男,生于年03月23日,汉族,农民,住陕西省陈仓区周原镇中堡村三组号,公民身份号码:61032103。
王亚刚,男,生于年03月10日,汉族,农民,住陕西省陈仓区周原镇东王村九组号,公民身份号码:610398103。
涉案标的:.79元
执行依据:()陕03民终号民事判决书
凡向本院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控制,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依照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提供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金。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该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经由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的,本次悬赏即告终结。
举报-(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执行法官:艾向辉书记员:赵超
特此公告。
麟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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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麟游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