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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在陕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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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农民大起义从爆发到推翻北京的明朝中央政权,共经历了三个阶段,自崇祯元年至崇祯六年冬为初期,自崇祯六年冬至崇祯十二年夏为中期,自崇祯十二年夏至崇祯十七年为高潮。

明末农民大起义在其后来的发展历程中,涉及了大半个中国,而其爆发的地点,是僻处西北的陕西。陕西何以成为起义的始发地呢?乃是因为这里阶级矛盾最尖锐,人民生活最痛苦。万历时人谢肇淛在其所著笔记《五杂俎》中说

仕官谚云:命运低,得三西。谓山西、江西、陕西也。此皆论地之肥硗,为饱囊橐计耳。可见,陕西是当时有名的贫瘠地区。到了明末,这里的问题更加严重起来。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灾荒严重,出现了大量饥民。

据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十七“祥异”二记载:

神宗万历四年九月初七日,汉中大雪盈尺,杀禾稼……八年,河大西徙,冲崩墟墓……(十年)西、延大旱,饥,人相食。华阴雨雹。十一年夏四月,兴安州猛雨数日,汉江溢……全城淹没,公署民舍一空,溺死者五千余人,合家全溺无稽者不计数……十三年,凤翔大饥。十四年七月,陕西旱。冬,澄城地震…(十五年)西安大饥(十九年)延候、榆林二卫所八月霜雹相继,禾苗尽死……二十三年,风翔地震;五月,麟游县烽火台雨雹,大如斗(二十五年)愉林怪风拔木,吹人有至三四里者。一十六年,延安大水,漂人畜甚多。二十七年七月,蓝田地震,大雨十日,土窑皆陷…三十四年六月,陕西地震……三十七年,延安旱,饥。

三十八年秋八月,不雨,至次年夏四月,民多疫死。四十年,西安大疫。四十一年七月,泾北暴溢,高数十丈,漂没居民商贾无算。夏四月,兴安州雨雹如弹,碎屋瓦,汉江以北如鸡卵,牧牛者当之即死,禾稼尽伤。四十四年夏六月,蓝田蝗飞蔽天,合省大旱。延长翠屏山崩,二十二日大雨如注五六日。泾阳县口子镇人,见有羊相斗,忽化为龙,横截峪口水须臾而下,推激大石,如万雷声,两傍山为之动,直抵云阳,至三原越龙桥而过,淹没百里,漂七十余村,白渠以北鲜有存者。数月平地水方尽……四十五年,富平冰雹……四十八年,关中大饥,十岁儿易一斗粟……(熹宗天启二年)五月,滑南大风拔木,冰雹伤禾……(四年)八月,陕西地震六年,富平旱,饥,延长大水。七年,米脂地震。

以上所引雍正《陕西通志》所载万历至天启年间陕西省遭受的自然灾害,并不完全。如《怀陵流寇始终录》记,天启七年(年)以前,“陕西北境,连年大旱,赤地千里”;这一情况,雍正《陕西通志》即未反映。但是,仅其所记,就足以令人慨叹了。万历初到明末农民战争前的五六十年间,陕西地区几乎无年不灾,其种类涉及旱、蝗、风、雹、水、霜、地震、山崩、瘟疫等。如此频繁的自然灾害,贫困的陕西人民哪里能承受得了呢!

崇祯二年(年)四月,原籍陕西的行人马懋才道经延安,以其亲身闻见,写了一篇《备陈灾变疏》,向明思宗报告灾情。这个奏疏,深刻地反映了陕西地区的农民,当时是处在怎样的痛苦之中。他说:

臣奉差事竣,道经臣乡延安府。自去岁(按:指崇祯元年)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唯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则所弃之子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这时陕西农民的处境就是这样的惨不忍睹。于是,为了寻找条生路,陕西农民便纷纷起而“相聚为盗”。马懋才的这个奏疏,叙述了延安地区农民走上这条道路的情形:

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死鬼也。

面对饥饿难忍的农民,贪暴的地方官吏却不肯减轻赋税剥削,这更促成了参加“劫盗”的人数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马懋才的这个奏疏,描写了“劫盗”现象在当时遍及陕西地区与官吏严厉催科的关系。他说:

国初每十户编为一甲,十甲编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户口萧条,已不复如其初矣。况当九死一生之时,即不蠲不减,民亦有呼之而不应者,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只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一里(按,“里”当为“甲”)只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漂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者乎!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严格说来,饥民“相聚为盗”,还不同于直接与封建官府对立,前者虽也是农民反封建斗争的一种方式,但跟直接与封建官府对立相比,低了一个层次,它虽可以划入农民起义的范畴,但不算是完全意义上的农民起义,只有当它发展到直接与封建官府相对立时,完全意义上的农民起义才算形成,那些大规模农民起义的爆发,尤其应当以此为标志。然而饥民之“相聚为盗”极易发展到直接与封建官府相对立。因为饥民“相聚为盗”的现象一出现,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已任的封建官府会马上出而镇压,而“相聚为盗”的饥民遇到官府镇压时,一般不会束手就擒,往往起而反抗;这样,直接与封建官府对立的情形就出现了,非完全意义的农民起义就发展成了完全意义上的农民起义。所以人数众多的饥民的“相聚为盗”,乃是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即将爆发的标志。明末农民大起义的正式爆发,正是在陕西地区灾荒严重、饥民众多并“相聚为盗”的基础上出现的。

明末农民大起义之所以爆发于陕西,还由于这里有许多生活极其困难的士兵。陕西地近蒙古,是明朝在西北地区的边防要地附近设有延绥、宁夏、固原等边镇,驻有大量的军队。明朝末年,一方面是军费大量增加,而增加的军费多数用于“辽事”,所以另方面是国家财政吃紧,一般边镇的额饷往往拖欠不发。如延绥镇,“(万历)末年百度废弛,负饷至百四十万”。天启七年(年)八月二十四日,陕西巡抚胡廷晏上疏报告:

临、巩边饷缺至五六年,数至二十余万。靖卤边堡缺二年、三年不等。固镇京运,自万历四十七年至天启六年,共欠银十五万九千余两。各军始犹典衣卖箭,今则鬻子出妻;始犹沿街乞食,今则离伍潜逃;始犹沙中偶语,今则公然噪喊矣。

崇祯二年(年)三月二十八日,户部侍郎南居益上奏:

迩因宇内多事,司农告匮,延绥、宁、固三镇,额粮缺至三十六月矣。

额响的不足,使军士们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加之军士们还经常遭受军官的克扣军饷和自然灾害的侵袭,这便使之更陷绝境。于是,他们很自然地成为与饥民一起发动起义的重要社会力量。崇祯元年(年)聚饥民起义于府谷的王嘉胤,就是定边营(属榆林卫)的逃卒。《怀陵流寇始终录》记载:“一时“贼’首多边军之豪。”崇祯三年六月兵科给事中刘懋在上奏中指出:秦“寇”即延、庆之兵丁、士“贼”也。边“贼”倚土“寇”为向导,土“寇”倚边“贼”为羽翼。

参考文献:《陕西通志》《明季北略》《平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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