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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鲁鹏飞)“截止目前,我市共有6个县区荣获国家命名,其中凤县、陇县、太白县、麟游县、渭滨区等5个县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凤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创建总数位居全省第一。”12月22日,在年生态文明创建成果新闻发布会上,宝鸡市对外发布了创建成绩。
宝鸡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宝鸡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项目基础清单,严把准入关口。
宝鸡市以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工业集群化、智能化、园区化、绿色化发展,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6.8%。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先后实施多个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重点项目,创建12户绿色工厂、14户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建成8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凤县入选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持续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建成了一批绿色食品企业和绿色农产品基地。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全市48个A级旅游景区中生态景区达到20个,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聚焦生态惠民目标,强力推进,精准施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城市、县城、城镇“三级联创”活动,形成了西北地区少有的“国家园林城镇群”,率先实现关中大地园林化。宝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04%,市区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8.16%、41.05%、12.49平方米,“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受到国务院表彰。宝鸡市成为全国首批西北唯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荣获“新时代中国最美生态宜居名城”殊荣。
年,宝鸡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PM2.5平均浓度46.6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3,位居汾渭平原和关中城市第一;今年1-11月份,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6,同比下降8.3%;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优良天数天,同比增加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2天;“十四运”期间实现空气质量13连优,特残奥会期间实现全部优良。
年宝鸡市15个国省控考核断面平均水质优良率达到93.3%,“十三五”期间提升了20个百分点;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4.,位居全省第四、关中第一;辖区主要河流6个国考断面平均水质均达到优良,渭河魏家堡断面水质由Ⅴ类改善至Ⅲ类。
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秦岭违建别墅和“五乱”问题整治扎实有效。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省“土十条”,完成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在凤县、眉县开展农用地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编辑: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