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还规定了核查流程和方式,包括对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状况的核查,对重点行业企业移动源运输方式的核查,以及对车辆进出厂区电子台账信息的核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情形,将按照各行业绩效分级表规定执行相应处罚措施。本标准还提出了对各行业绩效分级表规定的修改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时间等规定。建议包括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对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进行分类规定,以满足实际需要并提高数据安全性。
总之,本标准旨在规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运输方式要求、企业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要求、核查技术以及数据报送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加强对车辆进出厂区的监管和管理,为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提供支持。在载货车辆进出厂区时,视频监控就会自动抓拍、识别车牌照片和信息,并自动保存、登记、备案车辆电子台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