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总要求,坚持“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污染单位承担治理责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有效监督”的原则,依法履职尽责,有效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为推动生态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25℃清凉避暑圣地、中国生态康养旅游最佳目的地等称号。年10月被中国气候协会授予中国“天然氧吧”荣誉称号。
坚持“合力攻坚”,共筑绿色生态屏障
近年来,麟游县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各方联动、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合力构建麟游生态文明美好蓝图。一是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成立麟游县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确立了建设“生态富县”的目标定位,提出了“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县、镇、村和各行各业的工作职责,切实夯实了工作责任。二是人大依法监督。为了切实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查、审议。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麟北煤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县水资源保护及利用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三是政府认真整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下发的《审议意见书》,结合实际,紧跟形势发展需要,完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管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相关部门环保责任清单,不断优化环保执法联勤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与常规性环境监察有机结合。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保护协调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麟游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聚焦“国之大者”,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近年来,麟游县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建立环保网格管理机制。常委会督促指导职能部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了由分管县级领导、镇(园区)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组长为环境保护网格格长的县、镇(园区)、村、组四级环保网格机制,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充实了大气网格员,配足配强了环保工作力量。二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县融媒体和镇村公开栏,依法及时公开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空气质量及生态环保信息,以及园子沟煤矿、招贤煤矿、麟北发电厂、海大集团生猪养殖厂等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县政府职能部门指导14户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麟游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了全县各行各业应急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建立“三二一”督促机制。为了有效弥补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督促各村修订了村规民约,建立“三二一”督促机制(“看一看”、“比一比”、“晒一晒”机制,“红黑榜”正反督促机制,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一个目标),通过对乱倒垃圾、粪污随意处理等行为的群众进行劝勉、处罚、“红黑榜”督促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己当家做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畜禽养殖管理等具体事务的自我管理,督促群众秸秆还田、规范畜禽粪便管理,将环境污染消除在萌芽中,有效提升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五是建立“随手拍”机制。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人大代表工作群,建立人大代表信息反馈机制,代表通过走访调研、联系选民,对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现场随手拍的形式,将环保问题反馈代表工作群,常委会明确专人及时将相关问题转交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并向代表做好整改反馈汇报,形成闭环管理,督促问题整改。
打好环保“组合拳”,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坚持以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抓手,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源、“散乱污”企业、扬尘污染、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专项整治,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持续优化生态空间。精心编制《麟游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计划搬迁安置户人,实施土地整理6.85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5万亩、土地整治1.85万亩,预计增加占补平衡指标亩,新增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亩。同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推动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高质量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加快实施春季造林绿化工程,按期推进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公路沿线、高速出入口和城区等绿化造林4万亩,聚力建设山水绿城、产业新城。同时,麟游县引进20MW光伏农业产业园项目、大唐麟游贾王塬33.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国源安华5万千瓦风电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动员陕西能源麟北发电有限公司投资万元,对燃煤锅炉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降能减排与绿色协调发展。二是狠抓建设项目管理。突出事前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度,严把项目环保审查关,杜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项目落户我县。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企业家次,督促检查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5家单位按要求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按要求上报季度和年度执行报告。三是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下发审议《意见书》,督促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抓好事中监管,推行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份,约谈企业11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3起,罚款余万元,查封扣押17起,停产整治3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关停取缔企业8户。同时将违法企业或个人信息录入宝鸡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企业“违法一次、处处受限”,震慑了企业,提高了企业守法、尊法、护法意识。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印发《麟游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麟办字〔〕26号),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以畜禽养殖、涉气涉水企业、加油站及储油库、VOCS行业治理、无组织排放管控、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散乱污”企业整治,指导企业科学整治,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问题解决,有效提升了环境治理水平。五是紧盯重点污染治理。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以国土绿化美化和核桃经济林建设为重点,以抓点示范、提高质量为突破口,造林绿化取得显著成效。我县累计完成各类造林27.72万亩(含飞播造林5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5%,林木绿化率达到64.5%。近年来,麟游县狠抓“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六大措施落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居关中67个县区前3名。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和利用率显著提升。紧盯全县煤化工重点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按照“生态化、智能化、本质安全型”发展理念,建成以郭家河煤矿为主的国内一流智能化矿井、园林化企业,实现了煤炭生产、运输、洗选全封闭,做到了“产煤不见煤”,走出了一条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新路子。麟北电厂坚持“绿色、环保、高效”发展定位,建成世界首例钢结构烟塔一体冷却塔。同时,以煤矿的固废(煤矸石、煤泥)和疏矸水为原料,进行燃烧发电,实现二次再利用,塔体“退役”后,回收利用率达%。陕西正元麟电环保有限公司再次将发电厂废弃物(粉煤灰、炉渣)三次循环利用,制成水泥建材参合料,供应水泥厂做添加剂,实现了“吃进去”的是煤矿的固废物,“排出来”的粉煤灰被利用,最终将煤和固废物都“吃干榨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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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