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干警职工:
您好!又是一年清明节,麟游县人民检察院提醒您坚持做到清正廉洁,需警惕以下几点:
一、严禁违反县委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以及县纪委监委相关纪律要求,发生聚集、聚餐、出游、外出不报备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以及宴请、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服务对象任何形式吃请、游玩、住宿等;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
五、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荫蔽聚会;
六、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行为;
七、严禁大操大办祭扫活动,借祭扫活动等事宜敛财;
八、严禁在城区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钱、抛撒纸钱等不文明祭祀行为;
九、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
监督举报—
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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