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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大四项举措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压实责任“聚合力”。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工作。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衔接,对内与县人大各工委加强协调沟通,通过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制度网”。为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探索实施“坚持一个原则、优化三个程序、完善五项机制”工作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工作原则,重点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全面性、精准性和纠错强制性。优化“登记”“审查”“备案”三个环节的工作程序,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集中会商制度、监督约束制度、服务保障制度四项机制,确保备案审查于法有据、规范有序。

在过程监督上下功夫,全面审查“提质效”。日常注重对“一府一委两院”的跟踪监督,对需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本格式督促及时报备。对报备的文件进行登记和初步审查。初审后,根据文件内容,分送常委会相关工委进行归口审查。加强重点监督,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乎民生福祉的规范性文件,集中人员和力量进行重点审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专题报告,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落实见效。

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强基固本“增内功”。通过邀请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专家到县人大机关授课,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探讨,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能力得到提升,力量得到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同时借力攻坚,在遇到重大复杂问题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联合会商,切实充实备案审查队伍力量,确保备案审查工作于法有据。(寇鹏杰)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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